律师是一份经不起消费降级的职业
昨天在小红书上看到一个帖子,令人啼笑皆非。
一个人,因与某教育机构发生退费纠纷,遂在网上找了个“律师”。该律师声称,3 个小时内就能“逼迫”教育机构退费,服务费 800 元。该人嫌贵,与该律师磨价钱,最终磨到 500 块成交。
这里我不得不插一句,这个人找得所谓“律师”,八成是网推所的销售人员。不仅不是律师,甚至可能连丁点法律知识都不懂,只会点销售话术。其实严格来说,法律服务这个行业,应当天然的排斥销售话术。都说病急乱投医,人们想到律师之时,往往是遭遇法律纠纷,走投无路之际,以我近几年当律师的观察,只要你敢夸海口,无论话术编的多么蹩脚,多么漏洞百出,客户也会相信。碳基生物终究是基于情绪而非逻辑的物种。很多时候,你话术越离谱,客户越会认为你神通广大,你成案概率反而越高。
我为什么敢说这个人绝不是律师,问题就出在他那句三个小时要回钱上。我真想不通,这世上还有什么手段,能逼人三个小时内就范啊?你就是去人家门口上吊,也得先上五斤杂货铺买根上吊绳吧?500 块钱的律师费,滴滴肯定是坐不起了,出门还得坐地铁挤公交,等你吭哧吭哧跑到人家门口,三个小时恐怕早就过去了吧。再者说,你能请三个小时保证要回来钱的律师,人家就不会请保证半年一毛不用出的律师?最强之矛对上最强之盾,又该当如何?
律师介入后——当然,此律师已非彼律师,还是一贯的套路,“律师”把这人拉进了一个名字很高大上的微信群,常见的冠名方式为 XXX 专案群等——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说我们跟人干仗,要讲究策略,不能一窝蜂冲上去。
这人便问:什么策略?
律师答:你先去跟教育机构闹,闹得越大越离谱越好。等你们闹得局面不可开交了,我再从天而降,当老好人,撮合你们一番。这样起码能保证他们给你退个百分之六十。
这人一脸迷茫:可是现在教育机构已经答应退给我六成了啊,你们那个张律师说能全退我才找你们的都。
这个不知道是什么律师但肯定不是张律师的律师见差点说漏了,赶紧讪讪的笑笑,打个哈哈,说:全退估计有点难,我们争取能退个百分之八九十吧~
这人便依律师之计,跑到教育机构大闹一番。这人战斗力约莫还行,只把学校搅得天翻地覆,就是结果不太理想,人学校也是吃软不吃硬的茬儿,原来还说能退六成,现在一看都说好了还要来变卦搅屎,干脆关门送客,扬言一分钱也不给退了。
这人完成律师交代的任务后,马上给律师打电话,说我已成功炸掉碉堡,你们大部队赶紧上阵清扫战场吧。
律师自然也回天乏术。最终这人不仅原本说好的六成退费没拿到,还搭进去 500 块钱律师费,贴进去一个月的时间精力。终于回过味儿的他,跑到律师协会,坚决投诉了该律所,并跑到各大自媒体平台,曝光了自己的“上当”经历。
由于缺失的信息太多,这件事的是非曲直,我没法评价。
但有一点,我可以非常肯定的说,在当前律师行业普遍的商业模式下,500 块钱,不可能购买到充分的法律服务。注意我的表述,我再重复一遍,500 块钱,连合格的法律服务都买不到,更不用说什么情绪价值啦那些高附加值高溢价的服务了。
我知道你看到这儿一定很想骂我,但你先别急着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与其空谈道德,我们不如来算一笔账。
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网推团队,我们就算他三个人吧。这三个人要想维持基本的生命体征,起码得能住起个合租房,每天叫得起两顿拼好饭吧。500 块钱的单子,刨掉各种苛捐杂税,三人一个月至少要接四五十单,才能勉强度日。
这个“被害者”指控律师的罪行中,首当其冲的一条是律师没有在自己与教育机构闹掰后,第一时间介入响应,最终导致事态无法挽回。咱且不论这个逻辑是否能讲得通,咱就算算小律师的工作量,心里也该有点数了。人可不是孙悟空,身上拔下几根猴毛,变出好几个孙悟空来,一个去送外卖,一个去干跑腿,一个给合伙人当牛马,一个给客户当受气包,一个给公检法点头哈腰上烟……我更倾向于人为,小律师不是要故意拖延,而实在是分身乏术。
但逻辑在大多数人的大多数生活场景中是不存在的(这也是我认为碳基生物在硅基智慧面前不堪一击的根本原因),人摆明了要挑你毛病找你刺儿,你说啥都没用。中央已经决定了,这事儿最终没成,锅就扣在你小律师没有第一时间介入修复关系的身上了。
况且,就这种 500 块钱的单子,一个月能不能接到四五十单,也还要打个大大的问号。你网推我也网推,你承诺我也承诺,你杀价我也杀价。越是下沉市场,越是血流成河。好不容易创点收,还要一大群人参与分配。这能办出质量来才见鬼了。
人都要吃饭睡觉娶婆娘,基本的物质需求得不到满足,空谈情操,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我对“网推”没有意见,也并不排斥。无论怎么讲,网推作为一种组织,在经济形态上都要比个体经营更先进。事实上我的老东家就是一家网推所,入行在老东家,是我当律师几年来唯一一件值得大书特书的幸运事。可以这么说,如果不是公司化模式对我的培养,我可能现在连律师行业的门还入不了,早就饿死求了。
问题的根源不在于网推,而在于生不逢时,在于当下的经济形势,在于律师行业普遍的组织形态已经过于陈旧落伍。
任何组织的形态演化,都以经济的蓬勃发展为前提。经济越是繁荣,越有助于大型经济组织的产生。经济越是萧条,组织越倾向于收缩。年后复工去找地方理发,发现街上多了许多“十元快剪”。只能摆下一张转椅,一个洗手池的大小,只有一个理发师傅,连个帮着洗头的小学徒都没用(也站不下),若想在店里洗头也可以,加三块钱,自助洗。这就是经济组织收缩到极致的体现,市场已经不足以支撑哪怕自然人合伙经营这样最初级的经济组织形态,只能收缩回个体经营。
而律师行业,无论律所规模大小,组织形态几乎一直停留在个体经营层面。律师这个群体很有意思,前几年经济形势好的时候,鲜有律师往进化组织形态上考虑。原因当然很简单,纯经济分析就够用了,任何组织,最终都是一种“异化”。具体来讲,“组织”会减少律师个人到手的利润。组织规模越大,组织层级越高,组织成本就越大,律师到手的利润额就越低。我个体经营一个月干俩案子到手三万,呆在组织里一个月干六七八个案子到手一万,我肯定不乐意。现在经济形势不乐观了,不足以支撑组织形态的大规模演化了,别的行业纷纷开始逆组织化了,律师们反而又开始抱团取暖了。顺风的时候都没搞成,现在逆风了,反而搞成了?我看世上难有这样的道理。
律师行业要想有集体的进一步发展,根本药方还在于如何提升组织度上。组织度提上去了,行业的整体抗经济周期韧性才能提升。就像理发店里的托尼老师们一样,大家手里都有钱的时候,他们卖几千上万的会员尊享服务,大家手里都没钱的时候,他们散作满天星,在街头巷尾开起一家家“十元快剪”。往大了说,这叫服务社会。往小了说,这叫收缩过冬。如果繁荣的时候你还在搞个体经营,萧条的时候,恐怕只有饿死一条路了。
这才是健康的行业生态。
80后刑事律师的办案手记,专注无罪辩护,反抗者的灵魂从未远去。联系方式:liuchen8916@foxmail.com
分类: 时评杂文 | Tags: 律师行业困境,网推所,律师行业改革, | 添加评论(3)
最新评论:
- 2025-02-10 16:19:36 PM,二丫讲梵 : 隔行如隔山,看见另外一种生活,博客拓宽了我们的视野
- 2025-02-10 09:18:10 AM,李白拿酒来 : 这就是我们苦逼的日常……
- 2025-02-10 02:00:44 AM,白熊阿丸 : 每次来你这看的新鲜事都挺难绷,真好看爱看(b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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