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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信男自信约炮,反遭高端仙人跳

昨天刚提了一嘴,有这么个曾经当过妓女,后来又改行仙人跳,最后又跨界码字写文的奇女子,今天就赶巧,又听来个离奇的强奸案。

我听到的故事是男方视角,从男方视角来看,他倒更像是遭遇了更高级的“仙人跳”。昨天文中的女主角“静若幽兰”,虽然玩的也是仙人跳,但跟今天要讲的故事比起来,作案手法就显得粗糙许多,明显处于“初级阶段”。

杨笠由于公开嘲讽广大男性同胞“普通而自信”遭到众多男性围攻抵制。

我最初不太理解这五个字究竟冒犯在何处。

坦率的说,绝大多数男性,尤其是像我这样已经步入中年的男性,连“普通而自信”这五个字都占不全,只能勉强沾上个“普通”。

“自信”是一种颇具贵族气息的特质,是一个饱含正能量的褒义词,说实在的,它很稀有,稀有到你已经很难在生活中观察到它的存在。

一个人,无论男女,能称得上普通,就说明至少混到了中位数,及格线,虽不值得大书特书,但至少没有拖社会后腿。若是能再活得“自信”一些,阳光一些,怎么看也属于社会中流砥柱群体,已经多少值得点赞了。

判断一个人究竟要表达什么,要把她的话听全,综合全面考量。后来大概检索了下杨笠的过往言论,大概理解了为什么绝大多数男性会感受到强烈的被冒犯。

杨笠是个语言大师,她通过巧妙的表达技术,偷换了“普通”与“自信”这两个词的内涵。

在她的语境中,“普通”约等于“屁也不是”,“自信”约等于“自命不凡”。她还巧妙的通过一个转折,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反差,并最终创造出“普信男”这个嘲讽感拉满的网络新词汇。

明明啥也没有,屁都不是,却还常常幻想自己是白马王子,女人多看自己一眼,就是对自己动了心,女人说话尾声拖个小波浪,就是在对自己大放桃花,女人要是有意无意跟自己身体接触一下,那就更不得了,必定是想跟自己上床生小猴子。

杨笠想表达的是这个。

这样的男人多不多,你还别说,真他妈挺多的。

否则也不会有这么多人觉得被冒犯——人只能被真话冒犯,而不会被假话冒犯。

今天的故事男主角,就是这样一个普通而自信的男人。干脆就称呼他为“普信男”吧。

普信男意图在陌陌上约炮,加了一个头像面容姣好的女人。

什么样的女人会玩陌陌,我不了解,没有发言权,但什么样的男人会玩陌陌,玩陌陌的目的又是什么,我还多少懂点。

大体来说,男人只有在精虫上脑,肢体即将被性冲动彻底支配却还残留一丝自由意志时才会玩陌陌。

这个时间窗口非常短暂。

性冲动不足,没动力玩;性冲动拉满,又腾不出手玩;及至性冲动释放,就进入了众所周知的“贤者时刻”,提不起兴趣玩。

高明的猎手,往往以猎物的面貌出现。

男人对女人的了解,远不及女人对男人了解程度之万一。

游荡在陌陌上的女猎手们,非常清楚,留给她们得手的窗口期非常短暂。

女人节奏推进的非常快,当晚就把普信男约到了自己的住处。

精虫上脑的男人,智商基本为负数。

女人说自己总感觉身上发冷,还咳嗽。

普信男就中央空调病发,嘘寒问暖,还主动提出给女人送药。

女人说行。

普信男狂喜。提起裤子就往女人住处奔去。

到女人住处时,已是凌晨 0 时以后。

女人上身披着一件棉睡衣,扣子也没有扣,只有一根胳膊围拢在胸前,两只大白兔若隐若现。

低头再一看,好家伙,女人下半身也光着,棉睡衣的下摆将将罩住半个屁股,两腿间的茂密丛林那么黑,却又那么刺眼……

普信男哪见过这阵仗,登时血脉喷张,如遭五雷轰顶,大脑一片空白。

更要命的是,女人还要求普信男先去浴室冲澡,洗洗干净。

普信男确信,这是女人在对他释放清晰的性同意信号。

密闭的空间,诱人的肉体,缠绵的夜色,暧昧的低语,氤氲的闺房香气……

普信男彻底丧失了理智。

他一把搂住女人,撅起嘴巴,就往女人的樱桃小嘴儿上拱,两只手兵分两路,一手从衣领长驱直入,揉搓两块大白馒头,另一只手穿越丛林,直探密林深处。

女人最初没有反抗,这更加鼓励了普信男,普信男嘴上、手上的动作越发大胆、狂暴……

突然,女人亮出锋利的指甲,一把挠在普信男胸前。普信男平坦的没有任何肌肉痕迹的胸前,现出几道红通通的血印子。

几乎与此同时,女人打翻茶几,并对普信男大声詈骂,呵斥他立即助手,滚出去。

普信男如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炽热肿胀的下半身,迅速冷却缩小。

普信男一下子从刚才的无比自信,变得不那么自信了。他从莫名艳遇的春梦中惊醒,灰溜溜穿上衣服,离开了女人的住处。

当晚,女人到派出所报案,声称自己遭遇强奸。

第二天,公安上门,抓走了普信男。

听完这个故事,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普信男,这回大概率要遭了。

自古“奸出妇人口”,性侵类案件,多发生在密闭空间。男人女人脑回路本就不同,纵是夫妻,也很难说一定能做到毫无误解的充分有效沟通。女人说“要”,她其实可能想表达的是“不要”,但男人听起来,就是明白无误的“要”。反之亦然。一旦双方撕破脸,闹到了官家哪里,就更是各执一词,真伪难辨。

刑事司法,绝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技术问题,而更是一个社会治理问题。

从社会治理层面讲,司法只能偏听偏信弱者,也就是女方。即便发生性关系时,真的两厢情愿,只要事后女方咬死,也多半能把男方咬进去。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这个话题太宏大,今天暂且不作展开。

更何况,普信男显然遇到了高手。

女人显然就是专业吃这路饭的。

她故意衣不蔽体,就是要充分唤起普信男的性冲动。让普信男去洗澡,一是为了让普信男误以为已经得到了性同意,二是为了让普信男脱掉衣服,暴露自己的皮肤。容忍普信男对自己的私处上下其手,是为了在性器官附近留下普信男的生物信息碎片。而最致命的一击,来源于那几道血淋淋的指甲印——既在普信男身上留下了伤痕,也在指甲缝里采集了普信男的生物信息,共同证明,普信男使用了暴力,而她进行了激烈反抗。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女人在住处甚至已经备好了录音或录像设备。踢翻茶几,对普信男大声詈骂,都将共同还原一个性侵案发现场。(之所以敢于作出这样的猜测,是因为我之前办理过一个剧情几乎雷同的风化案件。)

几乎是一条完美证据链。有被害人的指认,有能够还原现场的视听资料,有性器官上采集到的男性dna,有在男性身上留下明显的反抗痕迹……

无论普信男如何辩解,都几乎不可能重建一套能够推翻女性指控的叙事。

女人现在所需要做的,只有等待。等待普信男家人出面,苦苦哀求她,为普信男出具谅解书。谅解书说贵也不贵,说便宜也不便宜。供女人小半年开销用度,问题还是不大的,真是无本万利的好买卖。

而且,这是完全合法的买卖。

可真是比“静若幽兰”们当年刀口舔血来钱快多了。而且还能个人单干,不用依托“团队”,多少钱全归自己,自由自在。

俗话说,男人要管好“两个巴”。一曰嘴巴,一曰鸡巴。两个巴但凡有一个管不好,就早晚要闯出大祸。

马克思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这个定义下的太妙了。它解释了人类社会之于动物界的复杂性。

男人与女人之间,几乎不可能存在纯正的性关系。

可以这么说,人类社会的性关系,已经不再是性关系,而是一种社会关系,并且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关系。

我举一例,为什么很多贪官共享情妇?而且被共享的情妇,往往看起来并非秀色可餐,毫无性张力可言?

是因为这些贪官都是心理变态?还是因为这些贪官包养不起青春靓丽的女大学生?

抑或是,共享情妇只是他们维系某种社交网络的途径?

这个问题不难想明白。

《水浒传》中王婆将男女性事归结为五个字:“潘驴邓小闲”。

女人图男人什么?

潘安的容貌,驴一样的屌,邓通的财富,此外还要能提供情绪价值,有耐心,有温暖,有时间,有陪伴。

男人在跟女人发生性关系前,务必要对照这“五字真言”好好检查检查。自己能沾上边几个?私以为,至少要占上两点,这性关系才算安全。

要是像今天的主角普信男那般,明明一个也沾不上,却还以为能走桃花运,那就真成了杨笠口中“过于普通却又过于自信”的男人了。

80后刑事律师的办案手记,专注无罪辩护,反抗者的灵魂从未远去。联系方式:liuchen8916@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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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在未知的远方,写的愉快

老韩昨晚给我发来一张截图,截图内容是一个已经注销的微信公众号,已经看不出号原来的名字,只有几个灰色的大字:“该账号已注销”。

我不明所以,给老韩打了个“?”

老韩说:“那个‘静若幽兰’把号给注销了。”

静若幽兰是一个妓女,就是字面意义上的妓女,出卖肉体与色相的妓女。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个比单纯出卖肉体更加令人痛恨的妓女。

妓女起码还遵守等价交换的交易规则,但静若幽兰却经常玩仙人跳挣钱。

套路很老套,但一招儿鲜吃遍天,百试不厌。先靠美色诱引男人上钩,再趁男人欲火焚身之际,漫天加价,故意制造事端。

你还真别说,女人找起茬儿闹起事儿来,套路全都一个样子。嫖客们当然不会同意被一个妓女敲竹杠,于是冲突被顺理成章的制造出来,双方争执不下期间,一群大汉冲入房间,揪住嫖客的后脖颈,脱光了衣服的嫖客抖如筛糠,乖乖掏钱挨宰。

当然,不排除有嫖客战略定力强,能够忍受屈辱。但那也无妨,玩仙人跳的,黑社会可能够不上,但算个恶势力团伙还是绰绰有余。人家抱定了主意要敲你竹杠,岂能因你认怂,因你善而改变主意?

这样一份职业,不消多说,见识了太多人性阴暗,心理不出点问题,反倒有些不正常。

别说妓女了,就是老师、律师这样的职业,我看都很难找到几个心理完全健康,阳光向上的人。

律师多少还好一些,至少拥有选择休息的自由,选择客户的自由。就好比我现在,一心想要躺平休息,不愿意多接案子。我还打算把手里所剩无几的案子清理干净之后,彻底放空休息个一年半载,出去旅游一圈,找个小城市,租套小房子,隐居上几个月,全面疗愈下我业已千疮百孔的心灵。

老师们则惨的多了。自从牛牛上了小学,大数据经常给给我推送一些老师们的吐槽帖子。看了这些帖子,我逐渐发现,老师是一份比律师更难做,更痛苦的职业。

律师之痛苦,全在于不得不介入他人之因果,而介入他人之因果,自然要大幅消耗自身业力。除非天赋异禀之人,肉体凡胎律师做久了,自身精气也被消耗的差不多了,整个人的精神就开始出问题了。

老师对他人因果之介入,较之律师更深。老师是一份手握巨大权力的职业。权力的同义词是责任。权力大,意味着责任同样大。律师只需介入一时一事的因果,而老师,尤其是初级教育阶段的老师,在很多时候(至少在社会的普遍标准下),需要对学生的人生全面负责。

这份重担何止千斤,单是想想,就令人窒息。

据统计,老师家庭的子女,罹患抑郁症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职业的家庭。老师们固然难免有些于家庭生活而言不太好的职业习惯,容易表现得过于aggressive,但我想这只是表象,根源在于,老师们在工作中过度消耗了自身业力,本身精神已经出了问题。精神问题带有很强的传染性,负面情绪不会凭空消失,它通常会从家庭中的强者流向弱者,也就是孩子。

坦率的讲,作为一个男性,我最初关注“静若幽兰”,确存了几分阴暗的窥私想法。我很快折服于她细腻的文笔,继而钦佩她功不唐捐的码字毅力。作为一个同样爱好码字的人,甚至与她产生了某种惺惺相惜之感。

过于细腻的文笔,或许也为她的不幸提前做了注脚。细腻的文笔背后,一定有一颗细腻而敏感的心。细腻又敏感的心,多半又属于一个身弱的躯体。

我曾经加入过一个她的读者粉丝群。很难辨别,群里有多少是真正的读者,有多少是不怀好意的窥私者。我之所以从一个阴暗的窥私者,转变成一个真正平视并欣赏她的读者,多半源于我对码字者的同类身份认同。如果没有这层身份认同,我不敢说自己能完成这种转变。

但这世上码字者显然太少,窥私者显然太多。

这让“静若幽兰”感到非常不适。

我能理解她。

将自己不堪的经历写出来,已经足以使任何一个人鲜血淋漓,更不消说,这种表达反而会招惹来大量恶意的调侃,不怀好意的打量,甚至粗俗庸鄙的性骚扰。

“静若幽兰”在读者群里呆了没多久,就退了出去,从此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后来听群里有跟她在现实中相识的闺蜜说,“静若幽兰”托她给大家带句话,她现在找到了一个更好的协作平台,公众号大约不会再更了。

只是没想到,她这一去,去的这么彻底。

由于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实名的种种特性,公众号是一个很好的推广平台,但绝不是一个很好的写作平台。就连我这样的边缘写作者,也很少在公众号上发表文字了。

祝她在未知的远方,写的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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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02 13:08:06 PM,https://501h.com/fugu/8254.html : 你的文章让我学到了很多技能,非常实用。
  • 2024-10-31 12:34:51 PM,keyle : 这女的也是有几把刷子的。
  • 2024-10-30 20:26:54 PM,李白拿酒来 : 可能是先当妓女,后加入仙人跳,最后写文吧……横竖都是为了恰饭,有故事又能写,这时代倒也饿不着
  • 2024-10-30 20:08:40 PM,李白拿酒来 : 男人都有劝妓女从良,拉良家下水的毛病,韩寒有,古龙也有,每个人都有那么一点
  • 2024-10-30 15:22:08 PM,obaby : 书名怎么没了?《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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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话软说,成功争取庭审延期

刚跟书记员打了个照面,我就察觉到这个案子肃杀的气氛。

书记员站在二楼走廊,居高临下睥视着我。

“是谁委托你们的?”书记员冷冰冰的声音,在空旷的大厅里游荡。

“是张局长的老婆。”我回答。

“叫什么名字?”依旧是冷冰冰的语调。

我环顾四周,想找到一条通往二楼的通道,这样就不用继续以这样一种极度弱势的位置姿态与她对话。倒是发现了通往二楼的步梯,但在一层半步梯拐角的位置,一道防盗门拦住去路,只有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刷卡才能打开。

我只能继续扬起脑袋,以一种臣服的姿态,向书记员喊话。我仅仅在三分钟前,与杨萍在法院门口匆匆见了一面,她趴在汽车引擎盖上,为我签了委托书。我本想从档案袋里抽出委托书,确认一下她的名字。但又转念一想,这样恐怕会引起这个满怀敌意的书记员更大的怀疑,仅能凭借模糊的记忆,略带忐忑的脱口而出三个字:“杨萍。”

书记员的面色稍稍和缓,看来是说对了。我本以为,她要邀请我上去,哪知她却依旧半伏在二楼走廊栏杆上,居高临下的对我说:“去把她也叫过来。”

“给杨萍打电话,让她过来,我们要核实委托手续的真实性。”看我疑惑的杵在原地不动,书记员向我进一步明确指令。

“那我去大门口接她一下?一会进门时,我给你打电话,你给保安安排一声?”疫情虽然过去,但疫情的遗产还在。法院的森严安检,并没有随着疫情远离而翻片儿。

很多下级法官和书记员自己也是过度案件的受害人。律师进不了办公楼,书记员就只能抱着厚厚一大摞卷宗,下楼到办事大厅,让律师阅卷。当事人家属进不了法院大门,书记员就只能跑路到法院门口,说明情况,登记领人。法院的工作已经够忙了,每天却还要大把时间消耗在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你让她自己想办法进来,我没带手机,也不会给保安打电话。”刚刚若隐若现的一丝丝柔软,再次从书记员的声线中消失了。

我有点气恼,但更多的是疑惑。我隐约觉得,在此之前,家属与法院之间,一定发生过什么故事,而且是相当不愉快的故事。否则不足以解释,书记员为何对我怀有如此强烈且莫名的敌意。

来沁阳的路上,听娟姐隐约提起过,张局长原本有一个律师。但这个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操作出现了失误,没有提前交代张局长,认罪认罚程序的性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导致张局长不明不白签下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直到开庭,家属才知道,原来检察院曾经给律师打电话,要求律师过来沁阳,见证认罪认罚。但律师因故未来,最终检察院找看守所值班律师签了认罪认罚。

律师的失误点正在于此。很多律师认为,反正自己不同意认罪认罚,那干脆就不再过去签。律师在这里只考虑了自己,没有考虑嫌疑人面临的实际处境。律师到场,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心理支撑,同时是对检察院公权行使的无形监督。你越是不同意认罪认罚,反而越要到场见证,防止检察院软磨硬泡,连哄带骗,利用看守所值班律师制度,强行将生米煮成熟饭。

按杨萍和张局长本人的说法,正是由于前任律师提前没有明确交待,又没有到场,最终导致张局长在检察官的威胁下,被迫签订认罪认罚,造成了如今的被动局面。

当然,对于一个翻供的被告人来说,总要给自己找点合适的理由,或者说“开脱”。我已经早就过了“当事人说什么我信什么”的执业阶段。杨萍和张局长对前任律师的控诉,我并不十分相信,但从律师执业的角度来讲,其执业行为确有瑕疵,这才导致被人家攥住小辫子。

在张局长案首次开庭中,强烈要求作无罪辩护的家属与前任律师发生了激烈冲突,并当庭解除了对其委托授权。庭开了一半不得不草草休庭。这才有了我的“赶鸭子上架”,当了一把救火队员。

因此,虽然书记员一副高高在上的冷漠敌对态度,我却没有贸然对这种敌意作出反映,而是照单全收。天知道家属之前跟法院发生过什么火星撞地球的冲突呢?

法院一般有两个大门。一个是办公楼大门,就是刚刚我刷律师证进来的大门。还有一个是诉讼服务中心大门,老百姓刷身份证过安检也能进。杨萍从诉讼服务中心进门,兜兜转转了一大圈,才终于步入办公楼大厅。

书记员看我与家属双双到齐,这才挪动步子,踱到横亘在步梯中央的防盗门处,为我们刷了卡开了门。

跟随书记员到办公室,掏出盖好公章的公函手续,双手捧着,连同律师证原件,毕恭毕敬交给了书记员。书记员拿在手里,左右翻看,最终也是没有挑出什么毛病,收下了手续。

我长吁一口气,心想总算是过关了。却见书记员又从案头翻找出一本厚厚的卷宗材料,从中抽出《起诉书》、《变更起诉意见书》两份材料,接着又在电脑上,打印出一份《开庭通知书》,将《开庭通知书》压在最下面,最后又找出一份《送达回证》,将一沓纸一起递给我,说:“签一下送达回证吧”。

常年与公检法斗智斗勇,毫不客气地说,他们一撅屁股,我就知道要放什么屁。书记员在电脑上敲键盘的时候,我已经看到了拟开庭时间,就是后天。也就是说,仅仅给了我一整天的庭审准备时间。

书记员大约也料到了,我会对这个开庭时间提出异议,所以很鸡贼地,将三份文书并在一起一并送达,想来个浑水摸鱼。一旦我没仔细看,将字一签,就视为我对这个开庭时间没有异议,到时候法院就不管你三七二十一,只管开庭了。

这点小把戏,自然蒙不住我。我抽出压在最下面的《开庭通知书》,跟书记员交涉说:“老师,这个开庭时间,能不能调整调整,你们后天就开庭,我这卷都看不完,怕跟不上法院的节奏,配合不好啊。”

书记员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反问道:“张局长之前就有律师,而且已经开过一次庭了,不可能他一说要换律师,法院就得等着他吧?”

我一听书记员说这话,便知道她的确只是个不懂半点刑事程序法的“书记员”。我说:“老师你看,我不喜欢张口规定闭口规定,搞得跟给人抬杠一样。但是要给予辩护人必要的庭审准备时间,刑诉法确实有明文规定。我们也不给法院添麻烦,也不多要。就把规定的十天期限给我就行了,我一定在规定期限内,加班加点,保证不影响法院正常开庭。”

我硬话软说,书记员挑不出毛病,于是拿出手机,开始给法官打电话。

准确说是给领导打电话。张局长虽只是个副科,但放在小县城,已然是一个大案。法院刘副院长亲自挂帅,担任本案主审法官。

书记员走出办公室,俩人在电话里叽叽咕咕了好大一会儿。书记员回来后,依旧对着我老调重弹:“刚才跟领导汇报过了,答辩期限是给被告的,不是给律师的,我们已经给了张局长本人充足的答辩期限,程序上没有问题。不过为了便于律师开展工作,我们可以让你阅一下前期庭审形成的笔录,便于你快速全面了解案情。”

接着,书记员又伸出手,将《出庭通知书》递给我。

我依旧没有伸手去接。不接,这事儿就还有回旋余地。一接,成为既成事实,再去更改,难度就大的多了。

我说:“这样吧,老师,你也不容易,我也很理解你,有些事儿不是你个人能做决定的。你看,正好领导这会儿也在院里,刘院长在哪个办公室?要不我去跟刘院长当面汇报一下?”

律师与法院死磕,有一个惯用伎俩,故意激怒法官或书记员,抓对方在狂怒失态下的语言漏洞。这个头回打交道的书记员,始终对我充满敌意,恐怕也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意思。不过几番交锋下来,我始终不上套,不为所动,进退有据,察觉到我可能也不是个好对付的茬儿。正好我提出来要当面跟领导交涉,她也乐见将矛盾上交。于是站起身,对我说:“走吧。我带你去。”

刘副院长的办公室在走廊。是一个小套间,书记员带我敲开里间的门时,刘正坐在办公桌后会客,办公桌对面摆了两张沙发,其中一张沙发上坐着一个应该同样是法院工作人员的中年男性。

书记员对刘院长说:“这是张局长新请的律师。”

我赶紧对刘院长略微欠身致意,说:“刘院长好。”

刘院长说话的语气倒是比书记员轻柔许多,却浑身散发出上位者所特有的逼人魄势。像她这样的领导干部,已经不再需要靠玩色厉内荏压人了。

刘院长向我微微点头示意,说:“请坐。”

听闻此言,本来坐在沙发上的中年男性赶紧起身,挪到了内侧沙发上,将靠外的沙发让给了我。而刚刚还对我横眉冷对的书记员,则乖巧的抱着卷宗,笔直的站在门口。刘院长官威之盛,由此可见一斑。

我明知没用,但为了引出话题,还是将刚才已经对书记员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我那段话总共表达了三层意思:第一层,律师不是来吵架的;第二层,律师的诉求有法律依据,非无理取闹;第三层,是暗含着的意思,如果不保障,律师会进行反制。

刘院长依旧是老调重弹,摆出了答辩期限针对被告而非律师那套说辞。

从刘院长的语言习惯中,我推断出她大概率并非刑庭法官出身,而是以搞民事业务起家。对于一个长期浸淫在刑事语境下的法官来说,绝对不会说出“被告”这个词。考察一个刑事律师有没有入门,就问他“被告”与“被告人”有什么区别就行了。如果一下子被问住了,就说明这个律师绝对不会以刑事业务为主。还有什么“答辩期”,就更是非常典型的民事诉讼用语了。

我决定向刘院长略微展示一下“武力”。刑事诉讼,可能是国内司法现状下,最讲技术的领域。在刑事技术这个层面,公检法律极为难得的获得了人格上的一致性。就像武侠小说中,不管你社会身份如何,武功不济,终归也是抬不起头来。展示一下“武力”,小压这个官威正盛的副院长一头,反而更有利于让她静心听我说话。

我说:“刘院长,我们律师一开口说法律规定,就容易被误解是来抬杠找茬儿的,我得先声明,真不是这样。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法律地位完全不一样。辩护人拥有独立辩护权,具备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地位。而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才是您刚才所说的,被告人的传声筒。因此,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庭审准备期限与辩护人的庭审准备期限,是相互独立的两个期间。不能说被告人已经给足了被告人庭审准备期限,就可以不给辩护人庭审准备期限。对于这个问题,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法解释说的非常明确,应该没有分歧和异议。”

这番“武力展示”果然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不仅刘院长安安静静听我娓娓道来一起说完,连坐在我身旁的不明身份的中年男性,也微微侧过身来,全神贯注听我讲完。

如果是普通员额法官,这番博弈可能也就到此为止了。但刘却偏偏是个副院长。官一旦当的大了,说出去的话,就不好改了。口含天宪之人,怎能朝令夕改?否则损害的不仅是个人官威,更是官家体面。

刘院长并不松口,而是开始迂回包抄:“张局长这个案子,其实我们本来可以不再开庭的。上次开庭虽然最后出了点状况,但该走的庭审程序都已经走完。”并且,刘院长稍稍顿了顿,加重了语气:“作为一个职务犯罪案件,我们院里也很重视,庭后全面研究分析了案件,我们认为,这个案子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实体上,都没有问题。张局长本人呢,无论是在监委调查阶段,还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都是认罪认罚的。为什么到了我们法院之后,立马就全面翻供,我们也进行过分析研判,总体认为,可能是怕自己的事儿影响家人……”

刘院长说到这儿,突然停住,不再继续往下说。我当然能听懂她的话外之音。那意思是说,案子没有任何问题,完全是家属在外唆使张局长翻供,你律师要招子放亮,明辨是非,不要甘当贪官污吏的马前卒。

张局长案实体上冤不冤,我不敢说。但要说张局长案程序上没有一点问题,那就纯属胡扯了。就一条,检察官没有权力在明知张局长已经聘请辩护人的情况下,绕开辩护人,通过值班律师签认罪认罚。而这个检察官却明知有此强制性规定,还要绕过前任律师签具结书,单这一条,就足以构成强有力的回避事由。

但眼下显然不是争辩这些细枝末节的时候。一言不慎,把话说崩了,法院就是要强行开庭,我一个小律师,能有什么办法?螳臂当车而已。

我说:“刘院长,从我个人而言,我完全愿意相信您的专业判断。但作为张局长的辩护人,我不好贸然表态。但我能给您表的态度是,我一定会从证据出发,客观发表意见。决不会为了故意迎合张局长或他的家人,而故意发表不负责任的意见。”

这番话倒不是糊弄刘院长,而是我的肺腑之言。我十分不欣赏那些或是为名,或是图利,黑白不分,是非颠倒的律师。

四面合围之势已经形成,留给刘院长的退路已经不多了,但见她沉吟不语,依旧难以下定最终的决心。其实从我个人角度而言,完全能够体谅她的苦衷。监委案件,政治压倒一切。监委说要三更出判决,哪个法官敢拖到五更?

我决定帮刘院长下定最终决心:“而且,刘院长,您别看我年轻,这些年来,做过的刑事案件也不少。其实这些当事人和家属啊,把刑事诉讼里的弯弯绕绕,研究的比我们还清。咱关起门来自己搁这说,为什么家属上回要当庭解除律师?他说白了就是要给你法院开庭制造障碍。想看你们在程序上犯错误。咱们何必在这些小事儿上计较?平白制造矛盾,给人口实?我又不多要庭审准备时间,就要刑诉法规定的最短期限,十天。这十天之内家属的维稳工作,我全权负责。”言外之意,给了这十天庭审准备期,我保证家属这段时间不来法院闹。如果不给,那就不好意思了。

刘院长终于被我说服。拿出手机,翻看日历。

“那今天就把时间定好吧,免得再为这个事儿纠缠。10月18号怎么样?”刘院长终于下定了决心,拍了板儿。

今天是10月17日。终于抽出时间来,写下这段事儿虽不大,但在我看来还算成功与精彩的博弈。

至于为什么突然有了时间。是因为原定于明天开庭的张局长案,又因故不开了。

这里头,又是另一段精彩的故事了。

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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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摆脱奴役

着实有些后怕。

国庆节七天假期,除开与老婆吵架的时间外,我基本都在认真的考虑,要不要跟风进股市。

我很清楚,这是一轮假牛市。当前的经济基本面,没有支撑任何牛市的基础。

但我同时也很清楚,当前全球的股市,都已经不再完全靠经济基本面支撑。国际地缘政治、国家货币政策、国际金融博弈,每个因素的影响权重,可能都超过内在价值面本身。

对于大 A 来说,一是站在国庆前后时间点看,兔子获得了空前的国际地缘政治优势,从我一介乡野匹夫的认知来看,鹰酱一时难以破局(但今天来看,鹰酱破了,这是后话),二是国内这两年为提振经济,印制了海量货币,由于实体经济太过萎靡,这些货币始终在金融系统内空转,并未进入实体流通领域,伴随这轮大牛市启动,海量货币将涌入流通领域,使得我等小民手中为数不多的存款进一步缩水。

对于第一点,超出我的控制能力范围,是国家博弈,我虽然保持一定的关注,但并不构成对我的困扰。

但对于第二点,我高度关注,不想坐视手中为数不多的辛苦钱被无端洗劫。

信用货币超发,就像一场狼吃羊的劫掠游戏。

你要么选择做一匹狼,要么选择当一头羊。

当狼,未必就能吃到肉,但由于加入了劫掠队伍,至少能保证资金勉强跟上信用货币膨胀扩张的速度,不至于使自己损失太大。

在信用扩张面前,任何勤劳发家的想法都会显得极端幼稚可笑。

我上大学那几年,正是中国信用扩张最猛烈的几年。

当年信用扩张的载体,是房子。所有人都眼睁睁看着房价如吹气球一样飞速膨胀,却无能为力。室友坤哥的姐姐,本来已经攒够了首付,准备在重庆买套小房子安身立命,却又小农思想作祟,不想过度贷款,就决定再干两年,等攒下来钱,一把结清,不欠银行的钱。结果“攒”了两年下来,差点连首付钱都不够了。这才幡然醒悟,赶紧上车。

信用货币,是阶级剥削之集大成者。根本没有任何机制,能够制约当权者通过滥发信用货币,攫取民间财富。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的现代证明了这一点,中国古代的交子、大明宝钞等一众先锋尝试,也无一不证明了这一点。

这种货币机制,已经不仅仅是在奖懒罚勤,而简直是在把良家子按在地上摩擦,朝脸上吐口水。

勤劳致富,哪有直接动手盗抢骗来的快?

为了跟上信用扩张速度,保全自己的财富,人们用出各路怪异招数,也都无可指摘了。

币圈有句名言,叫:“数字货币,摆脱奴役”。

数字货币的机制,其实就是完全照搬了黄金。

总量恒定,且不受人为控制,可以无限等分,以灵活满足交易需求,最重要的是,交易匿名,流向无法被公权力轻易追踪。

甚至在匿名性与隐私性上,数字货币拥有远超黄金的优势。

抄家时,黄金很容易就会被抄出来。但是数字货币不一样,就是一串密钥,他在你的脑子里。只要读心机一天还没有被发明出来,你的数字货币就绝对安全。

很多缅北遣返的电诈分子,在入境之前,纷纷把资金兑换成数字货币,然后再回国。回国后,应对讯问的话术都完全一致,什么刚过去没多久啦,是被骗过去的不是自己主动要去的啦,过去还没开单没赚钱啦,不仅不赚钱还整天挨打啦,自己根本不想骗啦不过园区戒备森严跑不脱啦……

明知道他们都在说瞎话,但是跨国犯罪,人数又太多,一个一个去落实,既不现实,也不经济,于是只能按照各自在境外电诈园区滞留时间长短,判个一年半载的轻刑。着实有些太便宜他们了。

贝卡利亚反对死刑,理由是死刑既不能改造罪犯,也不足以警示社会。

这是玩弄刀笔之人惯用的诡辩伎俩。

如果按照这个理论,所有刑罚都是无效的。这在缅北遣返电诈犯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

这些人做足功课才回国,自身显然没有任何悔改之意,呆在看守所里,又大肆传播先进电诈理念,听得一群吃不上饭的失业小年轻心中满怀憧憬。恨不能当即拜把子认大哥,好指望出去后,大哥能带着去缅北混碗饭吃。

砂锅县县更可乐,小地方消息闭塞,不知道这些缅北诈骗犯的套路,还以为是什么香饽饽。第一批人员遣返回来后,当地还专门花钱“买”回来一大批人员指标。

办案指标肯定不会公开叫卖,但不排除公安部有些小官胥吏趁机揩油,骗骗砂锅县这种穷地方的土包子,一番添油加醋,说说这些人身上油水多少,弄回去就是财政收入。

砂锅县买回来一看,压根不是那么回事儿。不仅没见着钱,而且案子也不好办,个个都把自己说的比窦娥还冤。最后拿办取保连哄带骗,终于每个人身上榨出来几万块钱油水。结果你猜怎么着?一个电诈分子,前脚刚办完取保,后脚就又偷渡出去了。不知道是去了缅北,还是去了新加坡迪拜。他这么一跑,倒是把其他还没来及跑的人坑惨了。一哥们才刚取保出去六天,就被这事牵连,又被连夜抓回看守所。回来后天天在号里骂,说自己骗了这么多年人,最后反倒被公安骗了把大的。令闻者捧腹难蚌。

不过这倒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对于屁民来说,数字加密货币相比主权信用货币,具备压倒性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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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29 21:48:29 PM,李白拿酒来 : 长期我倒是看好大a的,东升西降的历史大势在。不过稳还是黄金稳,还不用多操心
  • 2024-10-23 01:34:53 AM,松易涅 : 有意思,有意思!本来在国庆前在境外平台上就已经看到相关分析说这一波牛市是不能长期持续的,但还是忍不住欲望。节后股指ETF基金踏空直亏七八百,已老实,转头就卖掉,继续加码黄金、债务和美股!
  • 2024-10-17 16:25:22 PM,李白拿酒来 : 镰刀有点操之过急了,再拉三天真全民入场了
  • 2024-10-17 16:24:56 PM,李白拿酒来 : 应该是批量替换真实地名时出现的重复
  • 2024-10-17 16:16:59 PM,湘铭呀 : 哇哈哈: 当年我买口罩还是看到别人排队 我冲上去排着,当时都不知道为啥排队·· 我刚买完 别人就关卷帘门了 后面的来了都不给你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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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搞党建,搞得连官儿都没人愿意当了

节前就想吐槽,或者说,奚落一番。然而上班身累,放假心累,一脑门子火,没顾上。

事情是这样的。

我所在的J所,在村镇银行事件之前,是省内首屈一指,或者说,一骑绝尘的大所。年创收能甩第二名好几个身位。别的所办不成的事儿,J所偏能办成。别的所勾兑不来的人,J所偏有资源。当时连司法厅刚退休的王副厅长,都被聘到所里以党务专员的名义,实质上当执行主任。

当然,这个执行主任,是老王自己对自己的定位。或者更严谨点说,是老王在台面上给自己的定位。实际上,老王与所里是各取所需,利益互换。

老王总体上算是个清官。他在司法厅分管监狱管理工作。司法大整顿期间,他的前任和后任两任分管监狱管理工作的副厅长,以及他的直属下级,监狱管理局局长,纷纷落马。就在大家都以为老王也在劫难逃之际,他竟始终悠哉悠哉,最终安全着陆。清廉程度,可见一斑。但如此一折腾,倒是把惯常勾兑的J所吓得不轻,连夜连哄带骗把老王撵走了。结果老王到最后屁事儿没有,弄得左右很尴尬,暴露了事务所丝毫没有担当,扛不起事儿的尿性。

这种无担当,不扛事儿,在村镇银行事件中暴露的更加彻底。所里三名律师被抓,竟然屁都不敢放一个,连派律师出面代理的勇气都没有。如果说分所自己需要避嫌,J所全国这么多家分所,不乏刑事辩护的行家里手,找个外地分所的专业刑辩律师,介入一下,也算是在事务所层面有个表示。不管怎么样,干律师这行当,胆小畏葸,都是极大的减分项,甚至是一票否决项。后来所里一伙高伙闹分裂的时候,果然就拿村镇银行相关案件见死不救说事儿,说所里没担当,小律师跟着干不值当,忽悠走了不少人。

写到这里,忍不住说几句题外话。

律师这个群体,可能是道德水平最低贱的群体,没有之一。莫谈什么庙堂之上的高大上道德,就是下里巴人的江湖道义,在律师这个群体里,也是完全不存在的。

张文鹏寻衅滋事被抓,始作俑者张庆方第一时间躲得远远的,生怕割席不够彻底,血溅到自己身上。至于张文鹏的同案犯,同样也是专为所谓维权外聘的另一名许姓高管,境况就更加令人唏嘘了。许姓高管出事儿后,连三阶段两万块钱的律师费都出不起,还要在网上发起公开募捐凑钱。当然,也不排除,这是某种炒作手法。但这种炒作手法,恰恰暴露了屎磕律师的真面目。冲锋陷阵小律师在前,摘桃领功小律师靠边。下作程度,比J所“见死不救”(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根本谈不上救,小小律师,不要自作多情,放大自身作用)的无耻程度要高上千倍万倍都不止。

偏偏律师这个群体里,蠢蛋白痴比比皆是,一个二个被屎磕大律师洗脑洗的不行,甘愿被别人当枪使,愿意燃烧自己,成就他人,我作为旁观者,自也无话可说。

老王既然名义上挂了个党务专员职务,党建这一摊儿自然不能不抓。但是党务这摊子事儿,干起来实在没有什么意思。律师行业无组织无纪律,不比体制内,别说搞什么党建活动了,就是开个会抄个笔记,都没几个人搭理。

权力不用,过期作废。老王很明白这个道理。在任上清清白白,兢兢业业,好不容易平稳着陆了,再不趁着刚退下来还没凉透搞一点儿养老钱,这辈子可就白忙活了。老王拉活儿搞钱的劲头着实不小,全省好像总共三十余家监狱,他全部给弄成了J所的顾问单位。按一家监狱一年顾问费5万块钱算,每年光顾问费,就150万元收入。再加上其他代理案件的费用,一年搞个大几百万没什么问题。

心思全扑在搞钱上,自然顾不上党建这一摊儿破事儿。当初老王把我招进来,就是为了协助他搞党建。美其名曰,党建秘书。

后来赶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大干快上,J所由于人多、党员多,与S所一起,成为省内首批成立党委的律师事务所。

所里一时普天同庆。

成立党委,就意味着要设立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宣传纪检几大部门,意味着要设立至少四到五个党支部,每个支部要配两个正副书记,好几个委员。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意味着一夜之间多出来N多官位。普天同庆,庆的是大家又有官可做,有帽子可戴,可不是庆的什么所里又拿了什么荣誉,获得了什么肯定。

我那时候对无穷无尽的党建工作已经极尽厌烦,心里甚至还在盘算着,如果硬要塞给我个什么官儿,我得想办法推了才是。正好今后党组织健全了,该是哪一摊儿的事儿就由哪一摊儿的人来管就好。搞档案,有组织部,搞文案,有宣传部,搞活动,有党支部。最好我这个空挂名的党务秘书,能彻底赋闲歇业才最好。

结果党组织成员名单酝酿出来,令我大跌眼镜。别说在党委里混个一官半职了,就连党支部里,也没我半毛钱的事儿。

我最开始有些气恼,觉得自己来到J所,顶着个党务秘书的空头衔,兢兢业业干了两年,所里没有给过我一毛钱待遇,没有给过我半分案源支持,就连老王,也视作理所当然,连画饼都没对我画过,顶天了口头夸赞两句,小刘文章写的就是好云云。两年下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现在党委成立,创造了这么多“官职”,连点意思表示都没有,岂不是太不够意思?当时司法大整顿还没有进入深水区,村镇银行系列案也还没有爆发,所以我才会存有所里应当“讲意思”的想法,如果是现在,我断然不会有如此天真幼稚的想法。

但是旋即又很快自我释放。我本来就对党八股深恶痛绝,如果能硬下头皮来写材料,当初还不如就留在体制内不出来。正好可以借此机会,发泄一番情绪,正好把党建八股这个大包袱,一劳永逸的彻底甩掉。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我可以不要,但你不能不给”,对吧?

你给了我不要,我就找不到理由撂挑子不干,像我这样被儒家文化锁喉的小镇做题家,说不定今后还要更加努力更加卖命的干。但你压根提都不提,不正是往我手里递刀子吗?

党委组建筹备会议,照例叫我过去做记录,抓落实。我迟迟不到会,等三番五次来人催促后,才珊珊来迟。会上虽然没我说话的份儿,但隔空甩个脸子表达下不满还是能做到的。会议刚一结束,我不等任何人退场,啪的站起来,凳子碰出很大声音,然后头也不回就出了会场。

自打那次会议以后,所里所有党建八股相关的活儿,我是压根儿一点也不再沾边。你不是有宣传部吗?部长为什么不写材料?委员为什么不写材料?哪里轮得到我一介草民写材料?我也不配啊你说是不是?

如此僵持了一段时间,又恰逢老王被所里挤兑走,我便更加没有了心理负担。老王毕竟在我最落魄,接近走投无路的时候,引荐我进入了当时正如日中天的J所,于我有知遇之恩。虽然我在J所从没占到过什么便宜,但那硬要说的话,也是我个人的问题和所里的管理问题,与老王关系不大。老王安排我做什么事情,我虽然在长期被白嫖的态势下也不情愿,但依旧会不打折扣的落实好。老王一走,连这些微薄的情分也烟消云散了,管你这高伙那高伙,在我眼里就是个屁。

我还一心等着,如果哪个鸟高伙过于不长眼色,再来给我安排事情做,就要好好给他点color see see,让他下不来台一场。没想到这些大律师们个个都是人精,倒也没人再来叨扰我。我从此终于彻底摆脱了党建八股这摊儿烂活儿,获得了完全的自由。

凡是类体制架构中,当普通一兵的舒适度永远远超当个小领导。你说你当个党委书记吧,出去好歹有点面儿。尤其地方上那些不太懂律师行业的小老百姓,一听又是主任,又是党委书记的,还以为是啥了不起的人物,这钱骗起来便更加得心应手了。

“主任”这个词,带有很强的体制色彩,这种感觉是“某总”、“某经理”、“某董事长”给不了的。假期期间读反腐纪实作品《追问》,里头谈到了一家省文化厅下属的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其实就跟前几年名噪一时的谢留卿案差不多,简而言之,就是与各类江湖骗子合伙,包装各类古玩字画,拿到市场上骗钱。

其实经过改制,该公司只是名义上归属于文化厅,早就是私人产业。但是盘下这家公司的老板,显然是个国学高手,专门请示省厅,对外职务身份不变,不以当时流行的某总某经理称,而依旧称某主任。

某某主任,虽然一听就不是一把手,没有某总某董的霸气,但却体制气息十足,再加上该公司浓厚的官派背景,很快做的风生水起,连大明星许晴都被他们骗了一道儿。

律师事务所不称经理,而称主任,其实便是改革不彻底的产物。但这种改革不彻底,反而又成为律师事务所在特色市场环境中的竞争优势。中国的事儿,有时真是没法说。

读了这个故事,约莫理解了一些,为什么明明不冤的案子,谢留卿却如此激烈的喊冤。

大家都他妈这么干,甚至你正规军也这么干,为什么不抓他们?只抓我谢留卿?

不患寡,而患不均乎。

但是类体制架构内的普通一兵和中低层小领导,就比较惨了。尤其是中低层小领导,装逼装不起来,名片虽然也能硬印,但印个党委书记,跟印个第几党支部委员,那能一样嘛?

除了党委书记,也能拿得出手上得了桌的职务,还有一个纪委书记。但纪委书记出去抛头露面,一来掣肘太多,二来并不吃香。就好比一桌老板吃饭,大家正推杯换盏间,你自报家门说自己是纪委书记,这酒场儿恐怕立马就得散。那场面甚至比无良律师掏出名片,说自己主做刑事案件,大家若是出事了,务必第一时间掏钱委托我平事儿更加炸裂,更加晦气。

当年一众人抢着做官,大约是没看到这一层,以为党委的官儿,就跟律所里各种主任一样,批量发售,不要钱一样,管它有用没用,先占住坑再说。

结果弄了两年,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儿。就不说组织线下党建活动这种大伙儿,光是各种会议登统计,就能给人折腾半死。这些活儿落到谁头上?还不是谁当“官儿”落到谁头上?大律师请得起助理的,还能甩给律师,请不起助理,或者虽然请了助理,但这两年形势不好,助理喂不饱的,还是得自己亲力亲为。

这回党委换届,恰逢律协组织党支部书记现场培训,竟然出现了无人愿意当官的奇景。

大家你推我我推你,尽显“高风亮节”。

直到党委书记在群里公示拟任职名单,竟还有人在群里公然唱反调提意见:“L书记,前期给您沟通过了,我不再担任党支部书记了。”

组织决定好了的事儿,而且是光荣的事儿,竟然还当中推三阻四,违抗上级。

放眼整个党史,都是相当炸裂的存在。

当初众人追捧的小甜甜,竟成了如今无人问津的牛夫人。

大约不仅是J所所,而是整个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一个缩影。

可悲可叹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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